第二條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當遵循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統一指揮、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分工負責,反應迅速、措施落實、安全有序”的原則。3、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現場指揮第三條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教職員工和學生的身體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事件。其中,重大事故現場總指揮由學校校長擔任;現場指揮部成員由學校相關級部的負責人及事故發生年級的分管負責人擔任。第一章總則各班班主任第二條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當遵循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反應迅速、措施落實、安全有序”的原則。3、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現場指揮成員:韓湘娟劉志華郭淑花管恩玉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廣大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