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組)內的集體企業、魚塘、鋪位、山地、荒坡地等集體資產和水利設施、道路、學校等公益事業工程項目的發包方案以及續包或延長承包期限、增加工程項目預算,鄉鎮村(組)集體經濟經營和資產管理制度,按照民主決策的有關程序,通過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后,均實行公開招標發包。鄉鎮村(組)集體經濟經營和資產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