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是指縣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人大辦理縣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法,大會主席團決定轉(zhuǎn)作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的代表議案,閉會期間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人大辦理縣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