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接收憑證、申請材料補正通知書、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行政許可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行政許可技術審查延期通知書、行政許可決定延期通知書、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宏達衛生行政許可文書管理系統,不予變更/延續行政許可決定書、行政許可證件撤銷決定書。本系統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第38號令,完全符合2004年7月23日衛生部部務會議討論通過的,二00四年十一月十七日起實施的《衛生行政許可管理辦法》規定要求,對衛生行政許可文書進行全面管理的系統。 ...